有關銓敘部函送該部110年5月11日部法二字第11053520061號令影本一案

作者:|2021-05-14T08:19:52+08:0014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祐生 電話:03-3322101#7338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07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12067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6800A_1100120678_ATTACH1.pdf、376736800A_1100120678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銓敘部函送該部110年5月11日部法二字第11053520061號令影本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5月11日部法二字第110535200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茲為保障公務人員請假權益並落實生理假給假意旨,實施輪班、輪休制之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生理假者,其請生理假「1日」,應自該次輪班之實際服勤起始時間24小時內,無論其輪班次數及工作時數多寡,均合併計算為1日給假。又為落實公務人員生理假之給假係為照顧女性生理上之特殊性,各機關對於所屬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而依規定申請生理假者,不得拒絕。 376736800A 1100120678 ATTACH1 376736800A [...]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29條,業經教育部110年5月7日修正發布

作者:|2021-05-14T08:14:15+08:0014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智芬 電話:03-3322101#7575-7576 電子信箱:1004780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10004117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5100E_1100041177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41177_ATTACH2.pdf、376735100E_1100041177_ATTACH3.odt、376735100E_1100041177_ATTACH4.pdf、376735100E_1100041177_ATTACH5.pdf) 主旨: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29條,業經教育部110年5月7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057665F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教育部為配合國家鼓勵生育及營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之政策,爰針對旨揭施行細則第7條所定教職員選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繳付全額退撫基金費用之規定,增訂得選擇遞延3年繳付機制。 三、 另前開修正規定自110年4月1日施行,請各校(園)配合教育部原函有關教職員選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及選擇遞延3年繳付之相關配套措施辦理。

作者:|2021-05-13T14:15:56+08:0013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蘇育雙 電話:03-3322101分機7336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467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11946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376736800A_1100119465_ATTACH1.pdf)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府原訂110年5月至6月研習課程將調整辦理方式,請查照並轉知參訓人員。 說明: 一、 本府110年4月15日府人考字第1100092364號、4月21日府人考字第1100096346號、4月26日府人考字第1100101678號、4月29日府人考字第1100105413號、5月3日府人考字第1100109400號、5月4日府人考字第1100109942號、5月5日府人考字第1100112398號、5月6日府人考字第1100109952號、5月6日府人考字第1100112565號及5月7日府人考字第1100115881號函計達。 二、 檢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府110年5月至6月研習課程調整辦理方式一覽表」1份。 376736800A 1100119465 ATTACH1

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小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作者:|2021-05-12T09:42:20+08:0012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小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經109.9.15校務會議通過) 義盛國小(以下簡稱本校)為規範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俾維護學生權益,依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規定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所稱校外人士,指學校聘任、任用、僱用或以其他專案聘任之教職員工以外,進用或運用之其他人員。 三、 校外人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不得進用或運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 規定處罰。 (三)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 (四)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五)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之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項之 情形。 校外人 士協助學校教學或活動前,學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 之一第五款規定查 詢。 五、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之課程,分為部定、校訂課程及非部定、校訂課 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時,原授課教師或導師均應在場;其課程及教材,應 依下列 規定辦理: (ㄧ)部定、校訂課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之課程及教材,原授課教師應事 先與校外人士 討論,並納入學校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報各該主管 機關備查,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 (二)非部定、校訂課程:學校應訂定校外人士課程教學計畫審核機制,並以書面、網站 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校外人士進入學校協助前項第一款部定、校 訂課程教學有臨時性需求 者,學校應於課程開始一週前,準用前項第二款審核機制 [...]

公告本市110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市內教師介聘缺額表一案

作者:|2021-05-12T08:41:13+08:0012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股長 林雅婷 電話:03-3322101#7420 電子信箱:1001381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0004086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公告本市110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市內教師介聘缺額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0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 本次公告之缺額不含控管缺額,公告缺額僅供參考,正確缺額以市內公開介聘當天作業為準,請參加旨揭介聘之教師於選填志願時審慎評估,並應考量該校未來減班情形。 三、 本案請各校確實核對,若有異動請填報下載列印後,經校長、教務主任及人事核章,傳真東安國小彙整,並務請電話確認(傳真:03-4505133,連絡電話:03-4509571),以免影響相關人員權益。如有問題請洽:東安國小教務彭紫絹主任分機210、輔導卞珮華主任分機610、人事葉怡珍主任分機710。 四、 旨揭缺額表公告於市內教師介聘網(https://teacher.tyc.edu.tw/),請教師自行上網查閱。

函轉教育部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一案

作者:|2021-05-11T14:16:12+08:0011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林正原 電話:03-3322101#7576 傳真:03-3310610 電子信箱:1006622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10004116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5100E_110004116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41163_ATTACH2.pdf、376735100E_1100041163_ATTACH3.pdf、376735100E_1100041163_ATTACH4.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辦理,並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二、 查前開人事總處函以,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本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基於防疫需要,就各級機關(構)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如下: (一) 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接種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 (二) 疫苗接種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各機關(構)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成、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疫苗接種假不予支薪。 [...]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一案

作者:|2021-05-11T11:05:44+08:0011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祐生 電話:03-3322101#7338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07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7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11486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6800A_1100114867_ATTACH1.pdf、376736800A_1100114867_ATTACH2.pdf) 主旨: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基於防疫需要,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分述如下: (一) 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接種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 (二) 疫苗接種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各機關(構)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成、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疫苗接種假不予支薪。 [...]

桃園市政府特約商店-「遠傳電信5月份優惠方案,加碼送藍芽耳機、禮券等多項好禮及抽獎活動」

作者:|2021-05-05T11:21:47+08:005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函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68號 承辦人:吳歷原 電話:(02)77235000 電子信箱:leowu1@fareastone.com.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5日 發文字號: 遠傳(發)字第1101040203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桃園市政府5月份員工員眷優惠方案、桃園市政府特約商店契約書 (10402039A0C_ATTCH1.pdf、10402039A0C_ATTCH2.pdf) 主旨: 桃園市政府特約商店-「遠傳電信5月份優惠方案,加碼送藍芽耳機、禮券等多項好禮及抽獎活動」,請查照並轉知 貴機關(構)轄下員工及眷屬卓參申辦。 說明: 一、 單門號方案說明如下(公務及私人門號均適用): (一) 4G單門號月租199、299、399元,月租費可抵國內通話費(低用量資費)。 (二) 4G單門號月租499元,月租費可抵國內通話費(上網吃到飽不限速)。 (三) 5G單門號月租599、799、999元,上網吃到飽及加贈國內通話費,限網路門市申辦。 二、 [...]

轉知高雄市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並公告於「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

作者:|2021-05-05T11:20:15+08:005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許瑞蘭 電話:03-3322101轉7521 電子信箱:domotoam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5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0003852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00038520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高雄市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並公告於「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4月30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2948800號函辦理。 二、 高雄市美濃區美濃國小自107年度起進行合聘之本土語(客語)巡迴教學,為符學校用人需求及資訊公開透明,他縣市選填調入該校教師,其資格條件如下:合聘教師工作任務除配合該市本土教育政策外,尚須執行美濃國小與該區他校合聘之相關工作及義務。 三、 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函1份。

函轉教育部有關教育人員請陪產假規定一案

作者:|2021-05-03T14:17:20+08:003 5 月, 2021|文章分類:00-首頁公告|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林正原 電話:03-3322101#7576 傳真:03-3310610 電子信箱:1006622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10003745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00037459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37459_ATTACH2.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教育人員請陪產假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0年4月2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53414號函辦理。 二、 查勞動部110年4月13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0213號函釋略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5日。受僱者之配偶於境外生產,既有分娩事實,而陪伴方式多元,縱受僱者未離境,仍可請陪產假。茲以教育人員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對象,是如有上開情事,亦得申請陪產假。 三、 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376735100E 1100037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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