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教育創意競賽-平面創意設計競賽
主旨:檢送本市「109年度教育創意競賽-平面創意設計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為增進本市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意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推動創意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美學涵養,以提昇本市學生生活美學與創意表現,特辦理本競賽。 二、旨揭競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109年2月26日(星期三)至3月27日(星期五)止。 (二)比賽日期:109年4月25日(星期六)。 (三)比賽地點:本市平鎮區文化國小(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四)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 (五)本年度新增美術班組,凡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之事實者,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 三、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