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定期勞動契約廚工甄選簡章
♦報考資格 (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繳交相關證明):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二)衛生習慣及操守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佈之餐飲衛生管理細則者,如具中餐烹調技術士丙級證照者尤佳。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前科紀錄與不良習慣(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
♦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定期契約進用廚工 | 正取1名
備取2名 |
幼兒園
廚工 |
110年08月30日起至111年01月28日止。 |
♦檔案下載: 義盛附幼定契廚工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