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黃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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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3310590
電子信箱:1001550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10000398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03981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03981_ATTACH2.odt、376735100E_1100003981_ATTACH3.odt)
主旨: 檢送教育部訂定「一百零九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6702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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