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聘用心理師 黃莉婷 電話:03-3322101#7333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31049@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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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9031168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6800A_1090311683_ATTACH1.pdf) |
主旨: | 修正「桃園市政府員工諮詢服務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桃園市政府員工諮詢服務要點」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