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5月28日桃教高字第1140049254號暨教育部114年5月27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50891號函辦理。
二、檢附學校函文及甄選簡章各1份。
https://www.ysps.tyc.edu.tw/wp-content/uploads/2025/05/114莞學人字第1140000317號.pdf
https://www.ysps.tyc.edu.tw/wp-content/uploads/2025/05/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第二次教師甄選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