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19日桃教小字第1110033508號函辦理。
二、旨揭甄選簡章自111年4月18日20時起公告於本市新明國小(https://www.simps.tyc.edu.tw/)及本局訊息公告之「最新消息」,請各校公告轉知有志從事本市教學工作教師踴躍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