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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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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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09030013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6800A_1090300137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本市第6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成績表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有關本市第6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參賽隊伍成績優良敘獎原則如下: |
(一) | 公務人員男(女)子組細分甲、乙組,各組獲第1名隊長及隊員各敘嘉獎1次,該隊之領隊、教練、管理及實際參與球隊訓練、管理人員等擇2人各敘嘉獎1次。 |
(二) | 教職員男(女)子組獲第1名隊長及隊員各敘嘉獎1次,該隊之領隊、教練、管理及實際參與球隊訓練、管理人員等擇2人各敘嘉獎1次;第2、3名隊長及隊員頒發獎狀1紙,另就各領隊、教練、管理及實際參與球隊訓練、管理人員等擇2人各頒發獎狀1紙。 |
二、 | 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略以,學校教職員記功1次以下之獎勵案件,授權學校自行辦理敘獎;校長獎勵案件,應函報教育局核辦;教職員獎勵案須俟校長獎勵案核定後,學校再辦理同案其他人員敘獎。 |
三、 | 比賽成績優良之公務人員,由權責機關逕依前述原則敘獎;另適用學校教職員敘獎規定者,則由組隊之各區公所彙整敘獎人員名冊後,函送服務學校依前開規定辦理敘獎事宜或本府教育局核發獎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