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許瑞蘭 電話:03-3322101轉7521 電子信箱:domotoame@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義盛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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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0003659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高雄市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並公告於「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4月26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2742000號函辦理。 |
二、 | 高雄市杉林區月美國民小學於旨揭網站系統代碼為「504712」,為符學校用人需求及資訊公開透明,另新增一系統代碼「504717」月美國小(客家巡迴),簡稱月美客語。 |
三、 | 另月美國小與該市新庄國小及上平國小自107學年度起進行合聘之本土語(客語)巡迴教學,倘成功調入之教師應擔任該市上述三所學校合聘(客語專長)巡迴教師並應具備客語專長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