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4月16日桃教中字第1140033630號暨宜蘭縣政府114年4月14日府教學字第1140057573C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已公告於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www.ilc.edu.tw/)及宜蘭縣教師聯合甄選系統(網址:https://exam.il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